川发改招管函〔2012〕1772号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
为推进全省统一电子招投标工作,进一步规范招标公告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行为,保证潜在投标人平等、便捷、准确地获取招标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编委办关于省级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00〕80号),按照相对集中、适度竞争、受众分布合理的原则,自2013年1月1日起,指定《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www.spprec.com)为我省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及招标公告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的网络媒介。
指定平面、网络媒介发布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公示中标候选人,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在指定平面媒介发布招标公告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应将招标公告如实抄送指定网络媒介。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依法对我省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活动进行监督。
附件:指定媒介通讯地址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
2012年11月30日
附件:指定媒介通讯地址
一、指定网络媒介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地址: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
网址:www.spprec.com
电子信箱:spprec@163.com
电话:028-86937573
传真:028-86942669
邮编:610031
二、指定平面媒介
《四川日报》
地址:成都市红星路二段70号
邮编:61001
联系电话:86968236、86968855
联系QQ:2697899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