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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单位】:甘孜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孜州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甘孜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文  号】:甘发改〔2017〕440号
  • 【发布日期】:2017-08-01
  • 【阅读次数】:2253
  • 【生效日期】:2017-08-01
  • 关于印发《甘孜州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范本(试行)》的通知

    甘发改[2017]440号


    各县(市)发改局、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保障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依据《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规定(试行)>的通知》(甘办发〔2017〕3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州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实际,制定了《甘孜州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范本(试行)》(以下简称《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范本》),现印发你们,请严格贯彻执行。
        一、从2017年8月1日起,我州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挂网发布的招标文件应执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范本》。
        二、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应不加修改地全文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范本》。未按《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范本》进行编制招标文件的招标项目,招标无效,并依法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处罚。
        三、对《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范本》试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各县(市)相关部门和有关企业及时向州住建局建管科和州发改委法规科反馈,以便于及时对《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范本》进行修订。
        联系电话:州住建局建管科,2833134;
                  州发改委法规科,2834491。

         附件:甘孜州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范本(试行)

     

    甘孜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孜州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甘孜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