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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文  号】:建质〔2020〕52号
  • 【发布日期】:2020-06-03
  • 【阅读次数】:1109
  • 【生效日期】:202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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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0年版)的通知

    建质〔2020〕52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进一步贯彻《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统一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保障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质量,我部组织有关单位编制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0年版)。现予以发布,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0年版)的通知》(建质〔2010〕215号)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0年6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1、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0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