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办发〔2021〕79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四川省(省本级)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权责清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牵头部门要会同本地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本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分工,认真梳理本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各地各部门(单位)要以梳理公布清单为基础,进一步厘清公共资源交易监督权力和责任,完善综合监管、协同监管工作机制,促进市场开放和公平竞争。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