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lawfiles.cn共建·共享

  • 【发布单位】: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 【文  号】:AP-158-CA-2018-01-R3
  • 【发布日期】:2022-01-27
  • 【阅读次数】:96
  • 【生效日期】:2022-01-27
  • 【失效日期】:2024-05-01

  • 以下内容已于2024-05-01失效!!!


    《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一修订案)


    一、 第五条第(三)款修改为:
    (三)对辖区内招标人提交的招标方案、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进行备案,并根据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受理抽取评标专家申请;
    二、 第十七条修改为:
    民航地区管理局自收到招标方案备案材料后,材料齐备的,应当在 7 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
    三、将《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编号由“AP-158-CA-2018-01-R2”修改为 “AP-158-CA-2018-01-R3”。